(二)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推進緩慢
咸陽市橡膠企業大部分采用技術水平較低的UV光解+活性炭處理有機廢氣工藝,污染設施治理效果較差。2022年12月,高新區工信局對應關閉退出的圣氏實業有限公司生產設施張貼封條,并上報該企業已停產,但今年3月督察發現,該企業擅自生產,且未開啟污染處理設施;擬搬遷入園的凱譽橡膠有限公司、聯盟膠錕有限公司夜間違法生產,活性炭更換不及時;擬轉型轉產的秦都區橡膠制品廠擅自停運污染處理設施;擬提升改造的三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設施簡陋,采用簡易自制除塵設備,部分有機廢氣收集裝置未開啟。2021年以來,西北橡膠有限公司因環境違法問題先后被立案處罰3次。
(二)在線監測系統運行不規范
2023年5月9日,督察組會同監測人員對中玻煙氣監測系統輸入濃度為300mg/m3二氧化硫標準氣體,在線監測結果為117mg/m3,誤差61%,遠超±5%允許誤差范圍。2023年3月21日,中玻因在線監測系統不符合規范要求,被生態環境部門下達了處罰決定書,并要求立即整改,但中玻至今未落實整改要求。督察組調取中玻比對監測報告發現,中玻提供的監測報告與第三方監測公司提供的同一編號監測報告,報告中燃料類型、排氣筒高度、測點截面積、排放速率、低濃度顆粒物等數據均不一致。
督察發現,中玻2條生產線至今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,長期違規生產,西安市發改委未依法查處。中玻被西安市發改委納入《陜西省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》,但監測系統中,2021年1月至今,中玻一直無能耗數據。西安市發改委2022年對中玻裝置能效評審不嚴,1號生產線生產能力400t/d不符合平板玻璃生產線規模的最低要求(生產能力不小于500t/d),在無對應標桿和基準水平限值的情況下,出具了1號生產線能效12.68kgce/重量箱,能效在基準水平與標桿水平之間的評估結論。
督察發現,渭南市對督察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,2021年、2022年規上非電用煤分別超出省控指標110.46萬噸、47.51萬噸。發改部門未對煤炭消費超量企業實行差別化電價,只對水泥、陶瓷行業采取了錯峰生產,減煤工作靠文件通報落實,渭化、陜化、蒲化等大型煤化工企業連續兩年超出年度用煤指標。
國家發改委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》規定,“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。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,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,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,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、使用”。
(三)未落實“以熱定電”,熱電比低于國家要求
國家發改委《熱電聯產管理辦法》規定,“采暖型聯合循環項目供熱期熱電比不低于60%,供工業用汽型聯合循環項目全年熱電比不低于40%”。
督察發現,大唐2家熱電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有缺失,作為熱電聯產企業熱電比遠低于國家要求,每年消耗的煤炭主要用于發電,供熱用煤不到總用煤量的十分之一,“以熱定電”政策落實不到位。大唐2家熱電企業2020-2022年總耗煤量分別為335.85萬噸、347.9萬噸,供熱用煤僅占比8.1%、9.6%,全年熱電比平均不到15%、22%。
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,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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